2013年12月16日 星期一

罪在不赧者天必誅之

某縣長因農地拆遷(亦稱「毀田」、「圈地」)爭議案,計有朱某、柯某、張某3人不滿強制拆遷自殺身亡,吳某1人在長期徵地壓力下腦溢血死亡,賴某1人(地政所主任)疑「被自殺」身亡(ETtoday新聞雲20130919報導),並接連爆出特權、貪污等傳聞,又因疑似包庇渠胞弟侵佔國有土地案而飽受批評。2013年底有人發布十大惡人影片中,諷刺該縣長為惡人。該縣長則回應說:應提出確實證據,並說明為何被列入所稱十大惡人,否則「基於名譽權及縣府形象之維護,一定提出告訴。」(自由時報20131216報導)

我們一定聽過或自己引用過「我不殺伯仁,伯仁因我而死」這句話。以下這則故事或許可以說明因農地拆遷爭議案至今已死了5個人,未來的因果報應恐怕不是「縣府推動建設時,難免不如少數人的期待」這短短幾句話可以打發得了的吧!

話說清乾隆32月,天雷打死了一名士兵。為什麼無緣無故會被雷打死呢?人們都感到很奇怪。這時,有一名老兵,對那些不明真相的人們解釋道:那個受到雷擊的死者,早已改過行善;但他在20年前執勤時,曾經幹過一件壞事,因他們同在一起當兵,所以知之甚詳。

那時,軍隊中的將軍到皋亭山(在今浙江省杭州市北郊)打獵,那士兵(死者)奉派在路邊架起帳篷等候及侍奉將軍。傍晚,有個年輕的尼姑從那裏經過,士兵見前後無人,便把尼姑拉入帳篷,意欲強姦。尼姑奮力抵抗,丟下短褲,倉皇逃出帳篷。士兵追她約半里路,見她避入一戶農家,這才失望地返回帳篷。

尼姑想躲進到一戶農家,這戶人家中有一少婦,還有一個小兒。丈夫外出。開始時,這家少婦拒絕尼姑進屋,尼姑說明了原因,少婦才請尼姑進屋,並拿出一條短褲,借給尼姑穿上。

尼姑在第二天的黎明時分離去,相約三天後,一定來歸還所借穿的短褲。就在當天的上午,外出的丈夫回到家中,洗澡要換衣服,尋找不到自己的短褲。站在身邊的小兒說:「昨天夜裏,媽媽把那條短褲借給和尚穿去了。」丈夫氣極,對妻子痛加打罵,妻子解釋無效,自縊而死。

第三天早晨,突然有人來敲門,丈夫開門,看見那位尼姑,拿著一條短褲來還;並有一籃點心相贈。小兒指著尼姑,對父親說:「她就是前天夜裏來的和尚!」小兒分辨不清尼姑與和尚的不同;但是,尼姑的外貌,他是記得十分清楚的。

丈夫這才明白了真相,萬分後悔,拿起棍子就打小兒。小兒竟被打死,他覺得對不起妻子、小兒,便在妻子的靈柩前自縊而亡。一家3人都不幸死去。

隔年的冬季,那位將軍又來到該地區打獵,當地百姓向將軍反映了這件事。將軍追問此事,那個行惡的士兵,沒出來自首。老兵雖然知道這件事,要他改過自新,也沒有揭發他。這樣過了20年。沒有想到導致3人死亡,成為罪在不赦之人,因此,天必誅之!(資料來源:袁枚《新齊諧》雷誅營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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