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23日 星期四

比比看,到底誰比較恐怖?


「意映卿卿如晤:吾今以此書與汝永別矣!吾作此書,淚珠和筆墨齊下,不能竟書…」,24歲的林覺民烈士原在日本留學,回中國參與同盟會廣州起義,被捕後從容就義,成為黃花崗七十二烈士之一。林覺民烈士在參與起義前,留給妻子陳意映的這一封《與妻訣別書》,在華人世界相當知名,曾是中文課本裡選錄的文章。

讀完這篇訣別信,對這些真正為國家犧牲生命者的感覺,就如同《王丹网站》2014115po文所說:「我曾經連續兩年帶陸生去鄭南榕紀念館參觀,親眼看到學生們對鄭南榕的尊重,有的還留下感動的淚水。我還看到有陸生離開台灣之前寫給紀念館的短信,表達內心的震撼。沒有任何一個陸生,認為鄭南榕是恐怖份子。而居然,反倒是台灣成功大學歷史學系的教授王文霞,卻公開認為鄭南榕的行為類同恐怖分子。而內心持有這樣的觀點的她,居然是2011年教育部高中歷史課程綱要制定委員會委員,和教育部高中歷史課程綱要修定委員。台灣的高中歷史教育課本,是由她參與審定的!」

到底誰才是恐怖分子?是殘暴的「白色恐怖」比較恐怖,還是鄭南榕先生比較恐怖?《保衛大台灣的美援(19491957)》之作者林炳炎先生,1944生於草鞋墩(草屯)溪州。在這一本書中,林先生描述自己是<小學一年級的政治犯>,比一比看,王文霞不會無法一絲絲體會其中的心情吧?茲摘錄林先生文章之內容如下:

1988年終於敢把它寫出來登在自立晚報。有一天夜裡,與弟弟被抱起來要去接媽媽,由於當天沒有大人理我們,沒吃就睡,但因太疲累,終究睡著被抱走。後來知道媽媽是被捕捉去審問後,她被拋棄在草鞋墩烏溪北岸。1988年我終於知道,失蹤二叔的莫斯科孫逸仙大學同學蔣經國為了追捕謝雪紅而將媽捕去審問。」

(按蔣經國係19881月過世,作者失蹤的二叔林木順於1922年就讀台北師範學校,1924年遭退學,便前往上海入讀上海大學,並加入中國國民黨;1925年底到達莫斯科,先入學於孫逸仙大學,後因語言問題與謝雪紅改進東方大學。)

「小學一年級,1951年農曆新年期間,全家從草屯搭火車經台中、萬華,在萬華住一夜,次日早晨從萬華搭火車到新店。春天的台北是多雨的,那天還有風,渾身溼,所以過碧潭吊橋時的感覺正如過奈何橋。為何如此過橋?要去會面,會一個政治犯,而那政治犯卻是父親。為何農夫會是政治犯?因為他的弟弟林木順在莫斯科與蔣經國是同學,基於特別照顧同學家人的需要,而林木順早在長征時期的1938年就已經去世,死者竟能威脅蔣的政權,莫非是笑話。小學同學公開罵我『政治犯』,現在寫起還是很傷感情。

大學畢業服役後,唱To Sir, with Love去大甲教私立高職,班級是中部各縣市的菁英的集合體,68人的大班級,人才濟濟,樣樣全校第一,老大哥知道不能讓我繼續在那混,像《大佛無戀》小說主角一樣被驅逐出學校,此校老師有數個是政工幹校出身,大家應該知道那是什麼鬼事。

20037月我們兄弟姐妹5人終於領到『白色恐怖期間的政治迫害賠償金』250多萬元,象徵對於這個『小學一年級的政治犯』的平反。」

「白色恐怖期間」指1949年至1987年間在台灣發生白色恐怖的歷史。1949519台灣省警備總司令部發佈戒嚴令,同年12月蔣介石退守到台灣。該戒嚴令則維持到1987715為止,總共長達38年,政治受難者估計14萬人。1991年由於廢除《懲治叛亂條例》,以及1992年《中華民國刑法》第100條的修正,終結了言論叛亂罪的法律依據,在某種意義上可以視為台灣白色恐怖的真正結束。如今,王文霞正在享受1989年鄭南榕先生以生命喚醒的台灣言論自由,比比看,到底誰比較恐怖?

2014年1月17日 星期五

鄭南榕是「伊斯蘭的自殺炸彈客」?



注重史學家自身的修養,是史學的傳統,尤其「史膽」和「史責」也是史學家應該具備的修養。韓愈《答劉秀才論史書》說:「夫為史者,不有人禍,則有天刑,豈可不畏懼而輕為之哉!」被批為無史膽;韓愈又說自己出任史官是宰相「哀其老窮苟加一職榮之耳,非必督責迫蹙令就功役也今館中非無人,將必有作者勤而纂之。」也被誤認為無史責。

韓愈的史學思想是否能夠僅僅憑藉《答劉秀才論史書》一文就立論闡說?史學界有諸多討論,惟從書信最後一段,似稍稍透露了韓愈的真意,也將著史、寫史這件事情的文化、學術外衣給剝去,呈顯出它另一面赤裸裸的政治鬥爭真相。韓愈說:「且傳聞不同,善惡隨人所見,甚者附黨,憎愛不同,巧造語言,鑿空構立,善惡事跡,於今何所承受取信,而可草草作傳記,令傳萬世乎?若無鬼神,豈可不自心慚愧。若有鬼神,將不福人。僕雖騃,亦粗知自愛,實不敢率爾為也。」

以當時的政治背景,韓愈縱然「鑒於傳聞不實,懍於朋黨虛構事跡」,選擇以不輕易寫史的戒慎態度規避官場政治鬥爭之風險,也不至於是膽小怕事的縮頭烏龜,因為日後韓愈所撰寫的《順宗實錄》便是一部據事實錄的作品。其藉詞害怕「不有人禍,則有天刑」,另一深層的意思是韓愈深切明瞭史館在唐朝所發揮的政治影響力,因史官本身不能超然於政治勢力之外,故以此暗示「宜守中道,不忘其直」,不為五斗米向當權者趨炎附勢與卑躬屈膝的原則。

近日台南市成功大學發生「南榕」廣場命名之爭議。鄭南榕先生(19471989),台灣政治評論家、政論雜誌出版者和政治異議人士,為抵抗國民黨政府對自由民主之剝奪及對台灣獨立訴求之壓制,於41歲時因捍衛言論自由而拒捕,後自焚殉道。此事件源於19881210世界人權日,鄭南榕在所發行的《自由時代週刊》上刊載旅日法政學者許世楷撰寫的《台灣新憲法草案》。翌年1月,鄭南榕即收到法院「涉嫌叛亂」的傳票。他出庭堅不認罪,並公開宣佈「國民黨抓不到我的人,只能抓到我的屍體」。47,軍警包圍雜誌社,雜誌社的人員潑灑汽油阻路,警方攻堅時熔開鐵門的火花引發大火,鄭南榕在混亂之際鎖上門點燃火柴自焚身亡。事後台北市政府也把鄭南榕自焚的地方命名為「自由巷」,以資紀念。

惟事隔25年,2014年開春,成功大學居然不敢讓新廣場依學生票選結果,命名為「南榕」廣場。肇因校務會議中有歷史系教授王文霞發言,讅其發言文稿,竟把鄭南榕比擬為「不符合我的意的時候就死給你看,是不是女朋友不理我了就跳樓,爸爸不給我錢我就去殺爸爸要不然我就自殺」,甚至類比為「他很像炸彈客嘛!很像伊斯蘭的自殺炸彈客,因為不合我意的時候我就去死,或者你們陪著我死」。

王文霞(英國劍橋大學歷史學博士,講授「英國政治社會」)將鄭南榕醜化為「伊斯蘭的自殺炸彈客」,引起各界撻伐。事後王文霞透過校方發布聲明稿,否認指鄭南榕是恐怖份子,更無詆毀的意思,但慘遭網友抨擊根本「還在拗」,有人甚至轟王文霞「屁教授唸屁書」(自由時報2014117)。何謂伊斯蘭的自殺炸彈客?又何謂「因為不合我意的時候我就去死,或者你們陪著我死」?王文霞本意若不是指鄭南榕為恐怖份子,除非她肯定伊斯蘭自殺炸彈客係為了追求理想、實現真理的自由鬥士。更有甚者,王文霞特別指名伊斯蘭,恐怕也不分青紅皂白的歧視了穆斯林世界吧?

其次,恐怖主義的認定有三:一是在多數國家的法律體系該行為是刑事犯罪行為,二是行為必須針對政府或特別團體人員為攻擊目標,三是必須有政治上動機與目的。此外,部分國際法學者強調,恐怖主義應涉及對無辜平民百姓造成死亡或大規模傷害之恐怖行為,這項原則的確立也是在保障國際人權結構與人道法之核心,而可以不去論及政治動機與目的為何。只是不曉得「不符合我的意的時候就死給你看,女朋友不理我了就跳樓,爸爸不給我錢我就去殺爸爸要不然我就自殺」為何也算恐怖份子?王文霞眼中的鄭南榕究竟符合那一項要件?

再根據美國弗羅里達州立大學心理學者喬伊納(Thomas Joiner)之論著《為什麼要自殺?》謂:人們在兩種基本需求無法滿足時,就會尋死;那兩種需求就是「感到自己有所歸屬」並且是「有用的」。根據這個理論,2001911恐怖攻擊事件,寧願選擇從紐約世貿大樓跳下也不願燒死的人,並不是自殺;93航班上那些為了奪回飛機控制權而與劫機者搏鬥、最終墜機死於賓州田野的英勇乘客,也不是自殺;就連駕駛飛機撞擊世貿大樓的劫機者及所謂伊斯蘭自殺炸彈客的「謀殺式自殺」(murdercide),雖採蓄意殺害無辜平民為自殺的手段,也通通不算自殺。

精確的說,鄭南榕捍衛言論自由,拒捕而自焚殉道,當然不符合上述自殺的兩個條件。鄭南榕為抵抗國民黨政府對自由民主之剝奪及對台灣獨立訴求之壓制,被誣指為叛亂,其堅不認罪;國民黨政府復以他有逃亡之虞,亟欲將其拘捕入獄,以鄭南榕的個性,揚言「國民黨只能抓到我的屍體」,軍警仍大陣仗荷槍實彈、重重包圍雜誌社,這是暴政逼人死,由屍體所呈現的不彎曲姿勢,就知道鄭南榕在死前擁有極大意志力,在痛苦中也不對國民黨屈服。

「先拘捕、再抹黑」是許多獨裁、威權政府對待異議份子的一貫伎倆。鄭南榕不屈服的決心,打破了台灣人長久以來自私怯懦、貪生怕死的性格,也引起國際社會的關注,而加速了許多台灣民主化、言論自由的腳步。許多黨外人士的勇氣被他喚醒,出殯隊伍中出現了許多國民黨黑名單裡的人士,他們當時回國的信念是「都有人可以為信念而死了,而卻連回國被關都不敢嗎?」事件發生之後,國民黨政府仍繼續採取愚民政策,挾其媒體優勢不斷塑造成是意外,或是鄭南榕試圖攻擊警方,不料卻意外引火自焚云云。一直以來,就這樣操弄真相。

對一個史學家而言,歷史的事實要詳加考證,不能以偏概全,不可以慣用的二分法任意區分人物的忠奸、善惡及好壞;歷史事實所引伸出來的人文思想,更不容為當代政權服務而任意予以污衊。然而近百年來,誠如韓愈所說,為避人禍,大部分華人歷史學者選擇為五斗米向當權者趨炎附勢與卑躬屈膝,少有敢說實話吐真言者。堂堂一個國立大學歷史學者,未見其對台灣歷史之專業研究,僅為區區一小塊廣場的命名,不詳加考證,就信口開河將鄭南榕說成「像伊斯蘭教的炸彈客」,真是不值得啊!其不懼天刑,也令人惋惜啊!












2014年1月9日 星期四

學習如何不步入黑暗靈魂的後塵


中國戰國時期,秦王政20年(227BC),即燕王喜28年,太子丹派荊軻作為使者,攜帶夾有匕首的燕國督亢(今河北易縣一帶)地圖連同秦國逃亡到燕國的敗將樊于期的首級,以請求「舉國為內臣」的名義去朝見秦王嬴政。以便行刺秦王,挽救燕國。荊軻臨行前,太子丹和少數賓客穿上白衣白帽,到易水(在今河北易縣)邊送行。高漸離擊「築」(擊弦樂器),荊軻和之,慷慨悲歌「風蕭蕭兮易水寒,壯士一去兮不復返」,表達了自己義無反顧的精神。這個歷史故事,人們看到荊軻將生命藍圖放在整個大局之上,所要刺殺的是「殘暴」的秦王,並沒有要傷及無辜,所以沒有人強調荊軻是恐怖分子,而以「刺客」稱之。

2001911恐怖攻擊則不然,事件發生對於國際安全秩序的衝擊,不僅僅是恐怖攻擊本身重大的破壞與傷亡,它更加深了各國對其國家安全之關切,進而採取使用武力之手段加以防範,如此一來,不僅國際緊張情勢因而升高,亦可能導致非法干涉他國內政,以及違反國際人權之疑慮,此均對國際安全秩序造成極負面之影響。

依照一般美國人冠冕堂皇的說法,在911事件中,那些了不起的人並非白白犧牲生命,他們為了提醒美國這個「自滿」的國家,他們犧牲自己告訴世人恐怖分子的可怕,也讓大家理解,固執和瘋狂的偏見可能造成恐怖行為;當他們回到靈界後,將為自己選擇的生命藍圖感到高興,因為,他們使全人類達到領悟與進步的層次,那些選擇磨難當藍圖的人,都是殉道的典範,他們將藍圖放在整個大局之上。

911事件之死亡或失蹤人數,根據美國2002年統計:一共有3044人死亡或失蹤,其中紐約2830人。以上數字不包含製造恐怖事件的19名恐怖分子。事發當時,根據CNN電視台訪問到紐約市民指出,在兩棟大樓倒榻的那一剎那,目睹警消人員死傷慘重,這是因為在大樓倒下之前,大批警消人員進入到災難大樓內搶救。在斷垣殘壁之中,處處哀嚎,有如人間煉獄。

問題是,恐怖分子的行為是固執和瘋狂的偏見所造成的嗎?何以致之?分析事件之原因似乎不能那麼單純。「經濟殺手的告白」這本書的作者約翰.柏金斯(John Perkins)說,他在過去二十年中曾經四次動筆想寫這本書,但是都停擱了下來。直到911發生後,他再也承受不了良心的遣責,無法再保持沉默,因為他非常清楚為什麼世界上有這麼多人都如此深深地痛恨美國,因此決定不顧一切將他替美國在世界各國幹的惡事公佈於世。柏金斯到底替美國做了些什麼惡事?他的自白就是這本書的內容。

柏金斯說,表面上,他是一位高薪的經濟顧問,實則身負經濟殺手(Economic Hit Man)的任務。以不實的經濟預測、選舉舞弊、收買、勒索、性招待等為手段,慫恿各國領袖加入促進美國利益的大集團。萬一無功而返,更邪惡的中央情報局(CIA)隨即上場;如果這些爪牙也宣告失敗,那就只能祭出真槍實彈,以軍事行動收場。

具體而言,美國政府和跨國企業關係千絲萬縷,包括「政府」、「跨國企業」、「國際銀行」構成的三大金權支柱,合組成一個龐大的經濟利益複合體,在全球各地推動美國的經濟帝國主義。經濟殺手和顧用他們的跨國企業,運用各種正當或不正當的政治和經濟手段,暗地裏為美國政府處理不方便正式出面辨的事情,向世界各國詐騙難以計數的錢財,並在背後操控影響第三世界的領袖,讓他們淪為美國的經濟附庸國。

舉例來說,1980年厄瓜多爾總統Roldos被殺,他為了保護厄瓜多爾的石油利益而惹怒了大石油公司。另外,巴拿馬總統Torrijos將運河區收回管轄,並關閉了美國訓練恐怖份子的學校。這些做法被美國大財團痛恨不已,在Roldos死後第二年,Torrijos也遭暗殺,都由於他們所搭乘的飛機在半空中爆炸而罹難。接著198912月美國假正義之名入侵巴拿馬,奪取運河的控制權。正如柏金斯所說的,美國所派的經濟殺手如果沒達成任務,CIA就進場搞謀殺,CIA完成不了任務就派軍隊入侵,這是美國在二次大戰後的一貫手法。這種做法不斷重複,20033月美國入侵伊拉克也是一個明顯的例子。

原來911事件中,那些選擇磨難當生命藍圖的人(不只救難人員,還有世貿中心附近的上班族和居民)敢來到這世間學習都很有膽識,卻沒想到他們所效忠的政府竟然有其另外不可告人的一面,這個政府在國際舞台上常以正義形象面對全球,卻是一個為了擴張帝國而拋棄良知的政府。這更難怪國際社會為何針對恐怖主義的定義一直存在嚴重分歧,其中雖有實際與法律層面的困難度,但也包含政治性立場的差異與對立,經常是「一國認定的恐部分子,另一國則視之為自由鬥士」,特別是阿拉伯國家與西方國家在恐怖主義的定義上各執己見互不相讓。

一個銅板不會響,究竟誰才是恐怖主義者?追根究底,問題的關鍵仍在於美國政府的立場、想法與價值觀及所想要追求的目標是什麼?而這些立場、想法、價值觀與目標,有如前述,不僅影響或侵害他國的社會、文化與長遠的未來;其往昔所造諸惡業,反恐?越反越恐,也干擾到美國公民的身家性命安全,而為恐怖主義刀俎下之魚肉,莫名其妙地被犧牲掉。正確的說法,那些了不起的人並非白白犧牲生命,他們提醒了美國公民,應關注美國政府到底對世界其他國家做了什麼?美國政府認為對世界有益的事,是真的有益嗎?

這已不是「國家大義」之飾詞可以輕易說服的。當年冒險在倒塌大樓搶救的警消人員傳集體罹癌(不包括附近的上班族和居民),有近300人癌逝(壹蘋果2010911)。另106名警消人員選擇退休離職,他們造假騙稱因911事件,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詐領社會安全精神障礙補助金和退休金共2140萬美元,造成堪稱美國史上最大的社會安全補助金詐騙案(中國時報201419)。究竟是誰肆無忌憚的在世上製造仇恨,偏執及破壞,報應將接踵而來,因為,上天允許善與惡同時存在,讓人類在這個充滿仇恨與殘酷的星球,用最快速的方法進化靈魂,學習如何不步入這些黑暗靈魂的後塵。

2014年1月4日 星期六

永某氏之鼠

最能反映「唐宋八大家」之首柳宗元(773─819)清峭風格的詩,當然要推崇他的代表作《江雪》:「千山鳥飛絕,萬徑人蹤滅。孤舟蓑笠翁,獨釣寒江雪」。柳宗元,字子厚,是與白居易同一時期的大詩人、大文學家。〈永某氏之鼠〉出自柳宗元《柳河東集》。


【原文】


永有某氏者,畏日,拘忌異甚。以為己生歲直子,鼠,子神也,因愛鼠,不畜貓犬,禁僮勿擊鼠。倉廩庖廚,悉以恣鼠不問。由是鼠相告,皆來某氏,飽食而無禍。


某氏室無完器,柂無完衣,飲食大率鼠之餘也。晝累累與人兼行,夜則竊嚙鬥暴,其聲萬狀,不可以寢。終不厭。

數歲,某氏徙居他州,後人來居,鼠為態如故。其人曰:「是陰類惡物也,盜暴尤甚,且何以至是乎哉?」假五、六貓,闔門撤瓦,灌穴,購僮羅捕之,殺鼠如丘,棄之隱處,臭數月乃已。

嗚呼!彼以其飽食無禍為可恆也哉!

【全文翻譯】

永州某人,害怕觸犯日子的忌諱,禁忌特別多。他認為自己出生的那年正值子年,老鼠是子年的生肖神,因而愛老鼠,不養貓狗,禁止僮僕打老鼠.糧倉和廚房全都任憑老鼠慾意糟踏而不過問。因而老鼠彼此相告,都到這個人家裡來,吃得飽又沒有災禍。這個人房間裡沒有一件完好的器具,衣架上沒有一件完好的衣服,吃的、喝的大都是老鼠糟踏過剩下的。白天老鼠成群結隊與人一起行走,晚上就偷啃東西互相打架,發出各種樣的聲音吵得人不能入睡,可是這個人也始終不厭惡。

過了幾年,這個人遷居到別的州。另有人接著搬來居住,老鼠仍像過去一樣為非作歹。新搬來的人說:「這些在陰暗處活動的壞傢伙,偷東西打架特別厲害,為什麼竟猖狂到如此的地步啊!」借來五六隻貓,關上大門,撤去屋瓦,用水灌鼠洞,獎勵僮僕圍捕老鼠。捕殺的老鼠堆得像座小山,把它們丟到偏僻的地方,臭氣幾個月才消失。

唉!它們還以為吃得飽又沒有災禍是可以長久的啊!

柳宗元以寓言的題材及文筆,嘲諷當時社會上那些趨炎附勢,外強中乾、自以為「飽食而無禍」的人物比喻作老鼠,深刻有力地諷刺了封建剝削階級醜惡的人情世態,批判了縱惡逞兇的官僚和猖獗一時的丑類。暗喻小人得志雖能囂張一時,卻不能長久,依仗權勢的小人會遭到徹底被消滅的下場。

最近某上市公司污水案,最後只起訴「知情的」廠務處長,廢水組主任和工程師等5人,而公司高層三巨頭通通沒事。執法者在處分書中,引用「永某氏之鼠」的文章,暗指公司代表人將像文中老鼠,雖能囂張一時,終究仍被消滅云云(TVBS新聞201414)。

問題是,一般老鼠重不到百公克,這些大老鼠都重達45公斤以上,捕鼠器裝不下,骨頭又硬,砍壞兩把菜刀都還不見得會砍得死,再加上現代「永州某氏」亦屬鼠性,尚未「徙居他州」,且因投藥(政治獻金)多年都有抗藥性,不許僮僕羅捕,所以執法者擺個樣子,罵歸罵,鼠若為態如故,好像又不能對牠們怎麼樣吧!

 

2014年1月2日 星期四

吞沒了別人應得的福祉即偷盜

古人云:「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一毫之善,與人方便;一毫之惡,勸人莫作。衣食隨緣,自然快樂;饒人是福,欺人是禍。」因果之理,譬如種植,下種就是因,成熟就是果。故因果經云:「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來世果,今生作者是。」美國心理醫師海倫‧文拜博士所做有關前世的研究也指出,大多數人都明白自己之所以會選擇那些人來當我們這輩子的父母與重要親友,甚至所謂「生命藍圖」的安排,乃是為了解決在過去累世關係中形成的因果問題。這與佛教教義,人與人之間因報恩、報怨、討債、還債四種因緣,才聚合在一起的說法,不謀而合。

藉此提醒公務人員注意,偷盜得貧窮果報,感召的是自然災害。佛講「不與取」,也就是「不偷盜」(他人不與而自取即偷盜。五戒中第二戒)。財物無論大小、貴賤,只要這個財物有主,主人沒有同意就把它拿來用,就是偷盜;甚至沒有經過主人同意而暫時拿來用一下,也是偷盜。若用後能歸還,這個罪尚輕;倘據為己有,或轉送給他人,更有人結黨營私,盜取公家或公眾之財物(包含貪污公款或國家的其他財產),這個偷盜罪業就很重了。

譬如說,負責管理退休基金之人員若收受證券商、投信公司回扣,就是屬於偷盜。鑽法律的漏洞,以種種巧妙的方式買賣不當股票或胡亂為股市護盤,甚至利用五鬼搬運法假公濟私,造成退休基金重大虧損...更是重大的偷盜行為。如因此形成政府部門資金排擠效果,導致無法支付原定退休金;若再假藉改革之名,挑起階級鬥爭,使這些退休人員晚年生活處於不確定狀態,都是在製造惡性偷盜的罪業。這些偷盜行為在世間的結罪懲罰,可能微不足道,但將來在三途(三惡道)的罪報就不得了。

再具體說,如果有人是偷盜了某人的財物,結罪對象是單一的個人,將來還這一個人比較容易,罪比較輕;若是偷盜了公家或公眾(例如退休基金)之財物,結罪就很麻煩,因為其資金來自百姓的稅收(或是參加退休基金人員提撥的錢),主人太多,這些債主不可能在下一次輪迴轉世時統統齊聚,惟既無法逃避因果報應,那要幾世輪迴才能還清所有的債務呢?以下是古籍所載案例,因為賑災基金與上述退休基金均屬同樣的道理,或許可供參考:

清朝無錫人曹五輯為官清正廉潔。他的兒子是孝廉科的舉人,人稱曹孝廉。乾隆21年(1756),無錫發生瘟疫,當地有位華某就捐獻出他收藏之幾幅古畫,託付曹孝廉去義賣賑災,並囑咐他說:「最好能賣得800銀子,用來收埋病死的人。」曹孝廉把畫送到蘇州出售。蘇州人為他的義舉所感動,就給了他800銀子。可是曹孝廉卻只把其中的80銀子交給華某,說「只賣了這麼多錢」,其餘的銀子則被他污走了。華某沒辦法,只好努力東拼西湊買了幾具棺材,收埋了少數暴露的屍骨,其他的遺體則沒有足夠的棺材來埋葬。

沒多久,曹孝廉病死了。曹五輯非常悲傷,就寫了一份文牒燒給主管人間生死的東嶽神,文牒中說:我為官清廉正派,兒子又沒有罪過,不該遭受這種白髮人送黑髮人的慘劇啊!曹五輯燒完文牒回家剛睡著,就看到有青衣人拿著東嶽神的名帖來請他過去說話。東嶽神說:「您是個好官,這說得沒錯;但您的兒子最近幹了宵小的行徑,吞沒了別人應得的福祉,讓千百具白骨曝屍荒野。不信的話,您回去之後,去公子的書齋,打開那個盒子看看就知道了。」說完,讓手下人帶著一個戴著枷鎖鐐銬的囚犯過來。曹五輯一看正是他的兒子,便抱住兒子痛哭,一下子就從夢中驚醒過來。他趕忙到兒子的書房,找到一個盒子打開一看,發現裡頭有720銀子。找來兒子的舊僕人詢問,才明白兒子是罪有應得,遭惡報短命而死。(資料來源:袁枚《新齊諧》蒙化太守)

談太魯閣號駕駛員之斷腳逃生?

日本前「神風特攻隊」隊員濱園重善在接受記者採訪時稱,當年執行自殺式飛行任務,說為天皇而死是被人誤導那種認為我們笑對死亡的說法是一個神話。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期,日軍組織了執行自殺式飛行任務的神風特攻隊。長期以來,日本右翼分子將這些軍國主義的替死鬼美化成為效忠天皇的英雄。《朝日新聞》主編渡部恆雄憤怒地說:「他們說這些日軍敢死隊員勇敢並樂意去死,並在死前高喊『天皇萬歲』,這完全是個謊言。他們其實是待宰的羔羊,每個人都在猶豫不決,其中有些人站都站不起來。他們是被憲兵們推到飛機上去的。」


最近發生台鐵駕駛員蔡崇輝先生一案,令人疑惑政府執法者的本意,要的似乎是日本「神風特攻隊」自殺式的意識型態,也就是存在「死命必達」的思維模式,而以「冒險犯難致死」的字眼來美化政府要求公務員踐行死亡任務的意圖。惟許多來自政府之死亡任務是否違反基本人權保障,原本就存在許多爭議,如果目的真是這樣,當初制訂《公務員撫卹法》本項條文之立法目的不僅要說明清楚,更應明訂以死亡任務為限,不是執法者說的才算,才能杜絕爭議。


整個事件可以肯定駕駛員蔡崇輝先生絕對不是為了符合「冒險犯難因公撫卹」而去冒險犯難,每一位太魯閣號駕駛員也不像特攻隊員必須被憲兵們推到駕駛艙上去,一般認為火車駕駛員於車禍中「致死」的風險並不高,更遑論是否有人願意冒險犯難去搭乘這種交通工具。換言之,蔡崇輝先生駕駛太魯閣號行經彰化埔心交流道會剛好撞上一輛闖越平交道的砂石車而喪命,是偶發事件,不似特攻隊員可預知死亡任務,所以執法者認定蔡崇輝先生非「明知山有虎,偏往虎山行」,僅符合「執行職務發生危險以致死亡因公撫卹」要件,固非無見。


惟執法者似乎故意忽略了重大災害難以預知之事實。任一太魯閣號駕駛員遇到類似那樣重大的風險,其實也可能選擇迴避風險以保全自己性命的措施。或許駕駛員蔡崇輝先生相信太魯閣號的機器性能,認為仍有努力化解風險的可能;也或許蔡崇輝先生決心犧牲小我、保護乘客、防止災害擴大,而勇敢選擇面對風險。所以,他的左腳才一直踩在保安裝置上。依災害現場勘查,發現蔡崇輝先生之左腳完全沒離開裝置,才被夾斷,顯然他一直在執行緊急措施。這不是盡忠職守、冒險犯難,又是甚麼?具體說,除非蔡崇輝先生明顯選擇保全自己性命的措施,最後仍無法逃生,才宜適用「執行職務發生危險以致死亡因公撫卹」要件。


今執法者輕率認定蔡崇輝先生不符「冒險犯難」,究憑何證據?據述未採信「在駕駛座上正面受嚴重衝擊致死,才造成左小腿夾斷、跌到駕駛艙外」之說法,而認為蔡崇輝先生身體「擅自」和腳分離係「逃生不及」(蘋果日報、中國時報20131226)。真是英明睿智啊!雖然那麼大的撞擊力,車頭全毀,但為了保全「冒險犯難」的證據,在最後一剎那,蔡崇輝先生身體怎麼可以不克制自然反應而緊緊地卡在駕駛座上粉身碎骨呢?此必是想自行斷腳求生耶?何況他生前又沒立遺囑,沒人知悉他有樂意去死的決心,最後一秒也沒看到他笑對死亡,也沒人聽到他高喊「總統萬歲」...反之,就不會遭受那樣的臆測與批判啊!執法者真是明察秋毫,可敬,可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