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2日 星期四

吞沒了別人應得的福祉即偷盜

古人云:「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一毫之善,與人方便;一毫之惡,勸人莫作。衣食隨緣,自然快樂;饒人是福,欺人是禍。」因果之理,譬如種植,下種就是因,成熟就是果。故因果經云:「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來世果,今生作者是。」美國心理醫師海倫‧文拜博士所做有關前世的研究也指出,大多數人都明白自己之所以會選擇那些人來當我們這輩子的父母與重要親友,甚至所謂「生命藍圖」的安排,乃是為了解決在過去累世關係中形成的因果問題。這與佛教教義,人與人之間因報恩、報怨、討債、還債四種因緣,才聚合在一起的說法,不謀而合。

藉此提醒公務人員注意,偷盜得貧窮果報,感召的是自然災害。佛講「不與取」,也就是「不偷盜」(他人不與而自取即偷盜。五戒中第二戒)。財物無論大小、貴賤,只要這個財物有主,主人沒有同意就把它拿來用,就是偷盜;甚至沒有經過主人同意而暫時拿來用一下,也是偷盜。若用後能歸還,這個罪尚輕;倘據為己有,或轉送給他人,更有人結黨營私,盜取公家或公眾之財物(包含貪污公款或國家的其他財產),這個偷盜罪業就很重了。

譬如說,負責管理退休基金之人員若收受證券商、投信公司回扣,就是屬於偷盜。鑽法律的漏洞,以種種巧妙的方式買賣不當股票或胡亂為股市護盤,甚至利用五鬼搬運法假公濟私,造成退休基金重大虧損...更是重大的偷盜行為。如因此形成政府部門資金排擠效果,導致無法支付原定退休金;若再假藉改革之名,挑起階級鬥爭,使這些退休人員晚年生活處於不確定狀態,都是在製造惡性偷盜的罪業。這些偷盜行為在世間的結罪懲罰,可能微不足道,但將來在三途(三惡道)的罪報就不得了。

再具體說,如果有人是偷盜了某人的財物,結罪對象是單一的個人,將來還這一個人比較容易,罪比較輕;若是偷盜了公家或公眾(例如退休基金)之財物,結罪就很麻煩,因為其資金來自百姓的稅收(或是參加退休基金人員提撥的錢),主人太多,這些債主不可能在下一次輪迴轉世時統統齊聚,惟既無法逃避因果報應,那要幾世輪迴才能還清所有的債務呢?以下是古籍所載案例,因為賑災基金與上述退休基金均屬同樣的道理,或許可供參考:

清朝無錫人曹五輯為官清正廉潔。他的兒子是孝廉科的舉人,人稱曹孝廉。乾隆21年(1756),無錫發生瘟疫,當地有位華某就捐獻出他收藏之幾幅古畫,託付曹孝廉去義賣賑災,並囑咐他說:「最好能賣得800銀子,用來收埋病死的人。」曹孝廉把畫送到蘇州出售。蘇州人為他的義舉所感動,就給了他800銀子。可是曹孝廉卻只把其中的80銀子交給華某,說「只賣了這麼多錢」,其餘的銀子則被他污走了。華某沒辦法,只好努力東拼西湊買了幾具棺材,收埋了少數暴露的屍骨,其他的遺體則沒有足夠的棺材來埋葬。

沒多久,曹孝廉病死了。曹五輯非常悲傷,就寫了一份文牒燒給主管人間生死的東嶽神,文牒中說:我為官清廉正派,兒子又沒有罪過,不該遭受這種白髮人送黑髮人的慘劇啊!曹五輯燒完文牒回家剛睡著,就看到有青衣人拿著東嶽神的名帖來請他過去說話。東嶽神說:「您是個好官,這說得沒錯;但您的兒子最近幹了宵小的行徑,吞沒了別人應得的福祉,讓千百具白骨曝屍荒野。不信的話,您回去之後,去公子的書齋,打開那個盒子看看就知道了。」說完,讓手下人帶著一個戴著枷鎖鐐銬的囚犯過來。曹五輯一看正是他的兒子,便抱住兒子痛哭,一下子就從夢中驚醒過來。他趕忙到兒子的書房,找到一個盒子打開一看,發現裡頭有720銀子。找來兒子的舊僕人詢問,才明白兒子是罪有應得,遭惡報短命而死。(資料來源:袁枚《新齊諧》蒙化太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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